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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法律硕士
侧重诉讼,兼顾非诉业务。服务领域包括民商事纠纷、房地产建设工程、股权投资、并购、不良资产处置等
黄登峰律师,毕业于中山大学,法律硕士。1992年7月参加工作,1998年6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。黄律师熟悉司法、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运作环境,善于根据具体事务提出解决方案。主要服务领域包括:民商事纠纷,房地产、建设工程、股权投资,并购,不良资产处置等。黄律师服务的顾问单位超过100家,项目超过100个,涵盖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内外资企业等。顾问单位有广东省旅游局、广州市林业局、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、广东省建筑工程造价总站、全球国际货运代理(中国)有限公司、信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、广东省物资集团公司、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、建行广东省分行、广东省环保科学研究院、南方电网等。服务项目和案件有广州市保障性住房系列项目、李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BOT项目、马鞍山市开发区污水处理BOT并购项目;信利国际收购深圳莱宝股权项目、黄埔区辉洋苑烂尾重组项目、广州市广播设备厂地块“三旧改造”项目、广州市第一个集体建设用地流转(白云汇广场)项目、天河区国税局购买办公楼项目、信利(惠州)公司应诉台湾某公司等工程承包合同案,信利光电股份公司应诉深圳某装饰公司施工合同案、建行江西分行诉江西纸业贷款案、建行东山支行诉广州某房地产公司抵押贷款案、建行某支行诉某公司等抵押贷款案,兴业银行香港分行诉广州某集团抵押贷款案、工商银行某分行诉中农信某办事处保证合同案、广东某投资公司诉广州某机械设备公司等委托贷款案、芳村花地湾某房产项目收购等。